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征求《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稱為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簡稱“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強“兩高”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預防,推動行業綠色轉型,生態環境部組織起草了《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請研究提出意見,于2024年4月21日前反饋。
文件要求,依法推進有關綜合性規劃和工業、能源等專項規劃的環評工作,充分發揮規劃環評的調控、引領作用,落實區域環境保護目標和“三線一單”要求,充分考慮區域和行業碳達峰目標約束,從嚴控發展規模、優化規劃布局、產業結構與實施時序等方面,為火電、石化、煤化工、鋼鐵、有色金屬冶煉、水泥、鑄造等“兩高”行業有關規劃提供決策支撐。
存在以下情形的,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依法依規嚴格審核,確定是否屬于法定不予批準環評文件的情形:未按要求采取有效區域污染物削減措施的項目;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內未按要求采取煤炭減量替代措施的耗煤項目;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或淘汰類的新建、擴建項目;未納入國家產業規劃的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未進入產業園區的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陶瓷項目;所在園區未依法開展規劃環評的項目;不符合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要求或所在園區環境準入要求的項目。
石化項目宜采取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合理確定儲罐類型,采用油品在線調和、密閉式循環水冷卻系統和低(無)泄漏的泵、壓縮機設備等措施,有效控制VOCs無組織排放。
嚴密防控“兩高”項目環境風險,建立完善的風險防控和監測體系,提升環境風險防控能力,石化、化工項目事故廢水收集系統宜采用“重力流”方式,提高事故廢水收集保障率。
石化、煤化工、燃煤發電(含熱電)、鋼鐵、有色金屬冶煉項目須嚴格落實《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環辦環評〔2020〕36號)要求,制定配套區域污染物削減方案,明確區域削減措施及責任主體。環境質量超標的區域、流域,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倍量削減,其他區域、流域實行等量削減。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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